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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司法考试精讲班——刑法

发 布 人:圣才学习网
发布日期:2009-4-21
主讲老师:关振海
课    时:19.9小时
价    格:150.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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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内容简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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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课程特点:完全按照2010年考试大纲章节体系进行全面系统讲解,并提供精炼的同步授课讲义,对各章考查目标和考查重点进行分析总结,结合历年真题(2006-2009),从掌握知识与运用做题的角度全面讲解考试所要求的全部内容,以达到全面掌握课程内容,打好坚实基础的教学效果。
  教学目标:帮助学员全面系统地掌握课程内容,对课程内容结构形成完整的体系认识,培养学员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  课程目录:
           
课程目录
授课时间
  考情分析
00:12:49
  第一章 刑法概说
01:03:47
  第二章 犯罪概说
00:20:49
  第三章 犯罪构成(1
01:08:45
  第三章 犯罪构成(2
00:56:24
  第四章 犯罪排除事由
00:33:09
  第五章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
00:54:54
  第六章 共同犯罪
01:11:58
  第七章 单位犯罪
00:25:35
  第八章罪数形态
00:49:55
  第九章 刑罚概说
00:25:33
  第十章 刑罚种类
00:59:27
  第十一章 刑罚裁量
01:06:40
  第十二章 刑罚执行
00:27:17
  第十三章 刑罚消灭
00:15:53
  第十四章 罪刑各论概说
00:38:15
  第十五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
00:10:01
  第十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
00:47:06
  第十七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(1):生产、销售伪劣商品罪
00:16:10
  第十八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(2):走私罪
00:17:07
  第十九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(3):妨害对公司、企业的管理秩序罪
00:19:41
  第二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(4):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
00:24:59
  第二十一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(5):金融诈骗罪
00:15:22
  第二十二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(6):危害税收征管罪
00:10:35
  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(7):侵犯知识产权罪
00:11:32
  第二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(8):扰乱市场秩序罪
00:14:34
  第二十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(1
00:57:06
  第二十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(2
00:49:11
  第二十六章 侵犯财产罪
01:03:25
  第二十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(1):扰乱公共秩序罪
00:31:38
  第二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(2):妨害司法罪
00:18:26
  第二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(3):妨害国(边)境管理罪
00:07:39
  第三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(4):妨害文物管理罪
00:03:42
  第三十一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(5):危害公共卫生罪
00:07:18
  第三十二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(6):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
00:07:18
  第三十三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(7):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
00:16:50
  第三十四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(8):组织、强迫、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
00:06:35
  第三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(9):制作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罪
00:02:39
  第三十六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
00:03:42
  第三十七章 贪污贿赂罪
00:24:08
  第三十八章 渎职罪
00:12:35
  第三十九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
00:03:54
  讲义示例:
第一章 刑法概说
【考试要求】
  了解:刑法的概念、机能、目的以及刑法的体系与结构。
  理解:刑法的性质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,刑法的基本原则。
  熟悉并能够运用:解释刑法的各种方法,刑法的适用范围。
  
【要点详解】
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、性质和体系
  一、刑法的概念与分类
  1.概念
  刑法是以国家名义颁布的,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(主要是刑罚)的法律规范的总和。
  2.分类
  (1)广义狭义
  ①狭义的刑法是指刑法典,即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、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(现行刑法典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)。
  ②广义的刑法,包括刑法典、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。
  a.单行刑法是国家以决定、规定、补充规定、条例等名称颁布的、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。
  b.附属刑法,是指附带规定于经济法、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
  (2)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
  刑法典通常被称为普通刑法,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是特别刑法。
  二、刑法的性质与机能
  1.特有属性
  (1)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,而其他法律规定的都是一般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。
  (2)一般部门法都只是调整和保护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,而刑法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相当广泛。
  (3)一般部门法对一般违法行为也适用强制方法,但其严厉程度轻于刑法所规定的刑罚。
  (4)刑法具有补充性
  ①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社会关系时,才由刑法保护;
  ②只有当一般部门法还不足以抑制某种危害行为时,才能适用刑法。
  (5)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。
  2.刑法的任务
  (1)保卫国家安全、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;
  (2)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;
  (3)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;
  (4)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。
  3.刑法的机能:
  (1)行为规制机能;
  (2)法益保护机能;
  (3)人权保障机能。
  三、刑法的体系与解释
  1.刑法的体系
  (1)广义的刑法体系,是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;
  (2)狭义的刑法体系,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。
  2.刑法的解释
  (1)概念
  刑法解释是指对刑法规定的真实意义的说明。
  (2)意义
  ①有助于人们正确理解刑法规定的含义与精神;
  ②有利于刑法的统一正确实施;
  ③有利于克服刑法的某些缺陷;
  ④有利于刑法的发展和完善。
  (3)分类
  ①立法解释;
  a.在刑法或相关法律中所作的解释性规定;
  b.在“法律的起草说明”中所作的解释;
  c.在刑法施行过程中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作的解释。
  严格意义上的立法解释是指第三种解释,这种立法解释不能采取类推解释的方法。
  ②司法解释;
  ③学理解释。
  
  【例题1.1】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,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“携带凶器抢夺的”以抢劫罪论处,那么,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“携带凶器盗窃的,以抢劫罪论处”。②当然,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,所以,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。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,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,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。④不过,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,所以,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,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。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,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?(2008年真题)
  A.第①句正确,其他错误
  B.第②句正确,其他错误
  C.第③句正确,其他错误
  D.第④句正确,其他错误
  【答案】B
  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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