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全按照2010年考试大纲章节体系进行全面系统讲解,并提供精炼的同步授课讲义,对各章考查目标和考查重点进行分析总结,结合历年真题(2006-2009),从掌握知识与运用做题的角度全面讲解考试所要求的全部内容,以达到全面掌握课程内容,打好坚实基础的教学效果。
第一章 刑法概说
【考试要求】
了解:刑法的概念、机能、目的以及刑法的体系与结构。
理解:刑法的性质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,刑法的基本原则。
熟悉并能够运用:解释刑法的各种方法,刑法的适用范围。
【要点详解】
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、性质和体系
一、刑法的概念与分类
1.概念
刑法是以国家名义颁布的,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(主要是刑罚)的法律规范的总和。
2.分类
(1)广义狭义
①狭义的刑法是指刑法典,即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、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(现行刑法典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)。
②广义的刑法,包括刑法典、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。
a.单行刑法是国家以决定、规定、补充规定、条例等名称颁布的、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。
b.附属刑法,是指附带规定于经济法、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
(2)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
刑法典通常被称为普通刑法,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是特别刑法。
二、刑法的性质与机能
1.特有属性
(1)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,而其他法律规定的都是一般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。
(2)一般部门法都只是调整和保护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,而刑法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相当广泛。
(3)一般部门法对一般违法行为也适用强制方法,但其严厉程度轻于刑法所规定的刑罚。
(4)刑法具有补充性
①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社会关系时,才由刑法保护;
②只有当一般部门法还不足以抑制某种危害行为时,才能适用刑法。
(5)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。
2.刑法的任务
(1)保卫国家安全、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;
(2)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;
(3)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;
(4)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。
3.刑法的机能:
(1)行为规制机能;
(2)法益保护机能;
(3)人权保障机能。
三、刑法的体系与解释
1.刑法的体系
(1)广义的刑法体系,是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;
(2)狭义的刑法体系,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。
2.刑法的解释
(1)概念
刑法解释是指对刑法规定的真实意义的说明。
(2)意义
①有助于人们正确理解刑法规定的含义与精神;
②有利于刑法的统一正确实施;
③有利于克服刑法的某些缺陷;
④有利于刑法的发展和完善。
(3)分类
①立法解释;
a.在刑法或相关法律中所作的解释性规定;
b.在“法律的起草说明”中所作的解释;
c.在刑法施行过程中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作的解释。
严格意义上的立法解释是指第三种解释,这种立法解释不能采取类推解释的方法。
②司法解释;
③学理解释。
【例题1.1】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,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“携带凶器抢夺的”以抢劫罪论处,那么,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“携带凶器盗窃的,以抢劫罪论处”。②当然,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,所以,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。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,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,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。④不过,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,所以,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,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。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,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?(2008年真题)
A.第①句正确,其他错误
B.第②句正确,其他错误
C.第③句正确,其他错误
D.第④句正确,其他错误
【答案】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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